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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开展“3.15”消费者维权活动

撰稿:校学生会 张泽   摄影:   编辑:学工部宣传中心 蔡雅雅 摄影:校学生会 崔博文、吴毓馨   发布时间:2016-03-17  浏览量:790

3月15日中午,我校在南区篮球场举行了一场大型消费者维权活动,本次活动由我校团委、学工部主办,校学生会承办。目的在于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同时响应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活动邀请了漳州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公安局、药监局、边防等机构的工作人员莅临指导。

活动现场开展了多项与3.15主题有关的趣味小游戏,这些寓教于乐的小游戏让同学们在乐趣中了解到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了自身维权意识。现场同时设有投票箱,用于评选出校内及校外周边商家的“最佳商户评定”。参加本次活动的商家表示愿意努力改进不足,为营造安全合理的消费环境而继续努力。正在投票的2015级广播电视学专业雷祖生同学表示:“通过投票活动,可以让我们更好地了解学校附近的商家,我们在校学生的消费者权益可以得到更好的保护”。除了游戏和投票箱,还放置了大型横幅供学生签名,不少同学积极参与签名活动。

2015级广播电视学专业的刘雅昕同学在参加本次活动后表示:“我觉得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这次活动使得我充分认识到消费者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和权利"。这位同学还就消费者维权途径和法律基础等方面对到场的嘉宾提出疑问,并得到了明确而详细的解答。

    据统计,我国消费者权益受损害时,只有不足40%的消费者能主动投诉,维护自身权益,而多数消费者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放弃了自己应有的权利。因此大学生更应该在维护消费者权利的普法工作方面做出努力,调动消费者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创造合理有序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