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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儿,我们不“撩”,你也别“燎”

撰稿:学工部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1-02  浏览量:1129

各位同学:

    上周冷空气来袭,闽南地区一夜入秋。秋季虽然凉爽舒适,但天干物燥,稍有麻痹大意,各种火险会主动来“撩”,且星星之火可能“燎”原,若未及时排除消防安全隐患,后果不堪设想。近日,我校北区学生公寓笃行园区某宿舍,就因手机充电宝长时间充电引起自燃在床上起火,所幸发现及时并报告火警,安防人员迅速灭火,人身财产无重大损失。防范于未然,为进一步加强园区消防安全,保障给同学们的学习、生活环境,现作如下安全要求与提醒:

1. 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防范火灾“四懂四会”,要懂得火灾的危险性,要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要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要懂得火场逃生的技巧;要会处理先兆事故,要会快准稳地报警,要会使用消防器材,要会火场逃生。注意提高自己的消防安全意识和火险应急技能,才能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火灾造成的损失。

2. 遵守园区消防安全有关规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园区管理规定》第十条要求“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严禁私自接拉电线、改用园区涉电线路;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电炊具、功率大于500W的电器及其它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电器。”由于学生园区、宿舍人员居住密集,电路本身的附和已经很重,如果同学们为图自己的一时方便使用大功率电器,电路随时可能身体被掏空,引起火灾的。

    11月正值“全国消防安全月”,学工部、保卫部、厦门大学后勤集团漳州校区物业部三部门联动,将组织对全校各学生园区进行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各种消防安全隐患。在宿舍内私拉电线,使用明火,违规使用电热器、电炊具及功率大于500W的电器,违章物品一律暂扣,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取消当学期评奖、评优、入党资格;经告诫不改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3. 正确购买和使用电器。

    同学们在购买电器(如台灯、电子产品、充电宝等)时要通过正规渠道或网站,注意查看安全标志或信息,不要贪图便宜或追求美观而买到无质量保障的伪劣产品。使用任何电器都要坚持做到“一关一拔”,即电器使用完毕后不仅要关闭其本身开关,且应将电源插头拔下,以免电线短路或电器过热而引发火灾;给电子产品、台灯、充电宝等充电时,不要长时间充放电,勿覆盖充放电部位,人员离开应及时拔掉或关闭电源。

4. 爱护园区公共消防设施。

    同学们要自觉爱护园区内公共消防设施,不要擅自动用消防器材,不要触动楼道内的电源总开关、保险开关等设备,更不要对有关公共用电设备私自进行改装和拆卸。对于检查中发现破坏学生园区消防设施和其他公共设施者,我们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给予严肃的纪律处分,并要求照价赔偿。

5. 守护好消防安全通道。

    宿舍走廊、楼梯间、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是遇灾安全逃生的重要生命通道,同学们自觉要守护好消防安全通道,否则一人贪占,火险来时可能危害到所有人的生命安全。若已占用了的同学,请即日起尽快搬离,经提醒仍不搬者,将占用物品视为垃圾清理。

6. 自觉杜绝消防危险行为。

    卧床吸烟,燃点蚊香,乱扔烟头,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在宿舍内使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在楼道内燃烧废弃物品,在园区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都属于消防危险行为,同学们应该自觉拒绝,主动规避。

    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火儿,我们不“撩”,你也别“燎”。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