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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6年火车票优惠卡充磁的通知
撰稿:学工部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6-12-06 浏览量:2633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学厅〔2003〕1号)、《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我校将于12月12日开始办理2012-2015级火车票优惠卡充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方式
以班级为单位收齐非厦门生源的学生证,由生活委员负责在规定时间内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8号窗口集中办理。
二、办理时间
大厅服务时间为:上午9:30-12:00,下午14:00-16:30
以上时间仅集中办理火车票学生优惠磁条补磁事宜。
三、其他事项
学生个人需办理学生证相关事宜(补办优惠卡、更改火车票优惠区间),请于第16-17周(12月19日-12月30日)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办理。
注:补办优惠卡需交10元工本费;
更改火车票乘车区间流程详见http://xgb.xujc.cn/bszn/94.html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