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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7-2018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的通知

撰稿:学工部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量:1070

各院、系: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安排,我校2017-2018社保年度(201771日至2018630日)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申报工作即日展开,现将停保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
(一)201771日前毕业的学生(含肄业、结业);
(二)在2017-2018社保年度内存在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含联培生、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因病休学请征求学生意见是否停保);
(三)已退学、转学或将在201771前退学、转学的学生;
(四)学生自愿放弃参保并主动申请停保的学生(此类学生需交申请表)
二、申报停保的日程安排
(一)2017410日下发各院、系2017-2018社保年度参保学生的具体名单。
(二)2017411-417
1.
各院、系确定申报停保的学生名单;
2.
各院、系填写《XXX/2017年度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请注意确保学生信息(姓名和学号)无误。
     3.
各院、系将申报表发送至zhongyan@xujc.com,邮件主题格式:XXX/2017年度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请以院系为单位提交,否则不予受理。

4.各院、系做好学生参保情况确认工作,确认续保的需本人在参保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学生自愿放弃参保并主动申请停保的学生需提交放弃参保申请表。

三、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各院、系应严格核查需停保的学生名单,并在417日前提交电子版停保申报表。如超过期限或漏报,可能造成应停保的学生最终未能停保,从而导致此类学生仍需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此次未申报停保的学生,视为自动续保下一年度(201771日至2018630日)的医疗保险,仅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即可,缴纳时间预计在20176月中旬,届时学工部将发布相关通知。
(三)延期毕业生是否停保的问题。
201771日前确定毕业的学生均须申报停保,延期至20177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不能申报停保,个人意愿放弃参保需提交申请表。延期至201771日以后毕业的学生,将与正常续保学生一起于20176月期间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四)非毕业生、学籍异动学生主动申请停保的问题。学生因已购买其他医保产品或其它个人原因主动申请停止参加厦门市基本医保,可由家长知情同意并提供停保申请表和相关证明。《在校生放弃参加厦门市基本医保申请表》参考附件

(五)通过硕士生考试考入厦门市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的学生,属于确定将于201771日前毕业的学生,必须申报停保。此类学生应于20179月入学后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学生在本次申报停保后,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20179月入学以新生身份申报参保成功后,社会保障卡将于缴费后自动生效,届时可正常使用。
在校生放弃参加厦门市基本医保申请表.doc

XXX院系2017年度医疗保险停保申报表.xlsx

嘉庚学院XXX院系医疗保险参保情况确认表.xls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