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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7-06-13  浏览量:10804

为做好2017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

   (请在办理前务必登录网站再次查询该通知,后期可能存在变动更新)

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2017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71--6日,请在该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并离校,7710:00学校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断电。具体如下表:

  

单位名称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办理事项

图书馆

71--76

8:0017:00

图书馆一楼前台

清还借阅图书、期刊,缴纳超期还书罚款等,需携带校园卡。

物业中心

71--76

8:0012:00

13:0018:00

居住园区

办理地点

清还宿舍门的钥匙和空调遥控器,清算电费,清查设施设备,衣柜不得上锁,保险柜柜门务必打开、取掉电池。

宿舍成员办理离校手续第一人需同时退还空调遥控器。宿舍内仍有在校学生的,需要向物业办理借用遥控器。

芙蓉1-3

芙蓉2架空层

博学

芙蓉4-5

芙蓉5架空层

笃行

囊萤

凌云

勤业5一楼

勤业

丰庭

丰庭10保安室

南光

南光9#121

各院系

71--76

8:0011:30

13:0017:00

各系辅导员处

(需在参加毕业典礼后)

注销学生证,领取毕业证和报到证;党员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需要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领取户口迁移证。

  

二、办理流程:

1.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打印本通知附件:《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根据以上各单位办理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在各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时,一定请各相关单位签章为凭。

学生需按表格顺序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物业方面办理完成后,方可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学生本人需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学生证(或补办凭证)领取毕业证等证件以及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学生证由各院系加盖光荣毕业章,不需回收。

  

3.有欠缴学费的学生请至学校财务部(主3#811)缴清学费,方可领取各证件,有欠缴医保费用的学生请交至辅导员处。

  

三、其他说明:

1.手续办理说明:

(1)请严格遵照各单位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逾期不候,并且在办理完成后离校。

(2)离校期间宿舍园区进出人员较多,洗衣机等大件物品请尽量在71日前搬离宿舍、完成处理,严禁在园区内进行买卖交易。

(3)居住在南区阳台相通宿舍的学生,请注意区分、保管好自己的个人物品。7710:00学校将对毕业生宿舍作断电处理,离开宿舍时请务必锁好宿舍门锁。

  

2.校园卡相关说明:

(1)毕业生校园卡自动转为厦门大学校友卡,不需要做任何处理。此卡不可进出学生宿舍园区,其他如充值、消费、进出图书馆(不可借书)的功能均保留。

(2) 校园卡卡内余额在100元以上的同学,如有需要可以申请退还,需退还金额少于100元者不予办理。请申请同学填写附件中的《2017校园卡退卡登记》表格,将该表格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于73日前发送邮件到 aerowang@xujc.com 进行登记。同时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校园卡中心将核对信息后,预计在9月将余额退还给学生(退款金额以核对时的卡内实际余额为准)。但退还余额的校园卡账号将被注销,即无校友卡消费功能。咨询电话:6288453,学工部王老师。

  

3.学生证相关说明:

学生证只需在系内辅导员处盖光荣毕业章,不需回收。

若学生证丢失,请带现金20元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主3二楼大厅外的侧面)办理补办手续(开放时间为619—76  12:00--14:00),只开具学校收款票据作为凭证,不再制作新学生证给学生,可提供一本空白学生证留作纪念。

  

附件:  

2017毕业生离校手续单.doc

2017校园卡退卡登记.xlsx

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xls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学工部  

                                                          201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