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0-2021年度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及续保工作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0-04-14 浏览量:1170
各位同学:
根据厦门市地税局关于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的安排,我校2020-2021社保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大学生医疗保险停保及续保工作即日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离校停保的学生范围
(一)2020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含肄业、结业);已退学、转学或将在2020年7月1前退学、转学的学生。此类学生不需要提交放弃参保申请表。
(二)在2020-2021社保年度内存在学籍异动情况的学生;含联培生、交流生、休学、保留学籍等情况.根据学生个人意愿选择是否停保,此类学生不需要提交放弃参保申请表。
二、申报放弃参保的学生范围
(一)非毕业生、学籍异动学生主动申请停保。学生因已购买其他医保产品或其它个人原因主动申请停止参加厦门市基本医保,须由家长知情同意并上传放弃参保申请表及相关证明。
(二)目前已知将延期至2020年7月以后毕业的学生不申报停保,若出于个人意愿放弃参保,需提交放弃参保申请表。
(三)目前已自行参加厦门医保的厦门生源选择参保选项,最终根据地税系统反馈名单确定是否在校参保扣费。
三、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学生可于4月15日前在平台进行医保申请操作;辅导员可于4月20日前进行医保审核操作。如超过期限未申报或审核,可能造成应停保的学生最终未能停保,从而导致此类学生仍需缴纳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费。
(二)选择参保的学生将参保下一年度(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的医疗保险,缴纳时间预计在2020年6月上旬,届时学工部将发布相关通知。2020社保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待定,2019年度为320元。目前通过咨询税务局工作人员,今年医保政策可能会发生调整,涨价30-60元,以政府文件为准。
(三)通过硕士生考试考入厦门市高校继续攻读硕士的学生,属于确定将于2020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必须申报停保。此类学生应于2020年9月入学后以新生的身份申报参保。学生在本次申报停保后,社会保障卡由学生保留。2020年9月入学以新生身份申报参保成功后,社会保障卡将于缴费后自动生效,届时可正常使用。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