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二届“创青春”创业大赛之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9-28 浏览量:2284
各院系:
为了培养学生创新、创意、创业的精神和观念,引导大学生了解创业知识、提高创业能力,提升在校大学生综合竞争力,同时为即将在2016年举行的2016“创青春”创业大赛之第十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优秀作品,现组织开展我校第二届“创青春”创业大赛之第三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现将赛事要求、报名、赛程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要求
1.参赛者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校学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参赛团队人数3-10人,团队的成员必须来自两个以上(包括两个)的不同专业。
2.寻求市场支持:鼓励创业团队与社会广泛接触,避免创业计划书流于文本制作。
3.重视市场调查:要求各参赛团队在做好细致、充分的调查基础上完成切实可行的创业计划书,附有详细调研信息的可行性分析将作为评审的重要指标之一。
4.配备指导老师:各院系要加强对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支持,配备指导老师;各团队也可从社会寻找专业人士担任指导老师,和校内指导老师一同指导参赛。
二、作品要求
1.参加竞赛作品分为已创业(甲类)与未创业(乙类)两种形态,产品和服务两类;细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生物、医药类,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硬件),电子信息(软件、网站),材料类 ,机械能源类,服务咨询类等八组。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一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甲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三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乙类)。
3.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5.鼓励参赛同学认真学习理论,深入社会实际,用建设性的态度和改革发展的眼光,了解新情况,反映新问题,学习新经验,参加新实践,了解社会,典型调查,以小见大,独立思考,创新认识,拓展视野,锻炼运用科学理论来洞见、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竞赛规则
本次比赛分为文本评分和现场答辩两种形式。最终的比赛成绩为文本评分和现场答辩所得分按一定比例分配的总和。
1.文本评分:根据参赛者提交的文本作品,送至大赛专家评委组,根据“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文本评分细则打分。
2.现场答辩:要求参赛者提炼自身作品的主要内容,做现场陈述,并接受专家评委组的提问。专家评委组根据“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现场答辩评分细则打分。
四、报名及作品提交时间与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月1日。
2.本届作品的申报方式以网络申报为主,以纸质申报为辅。报名表格见本通知附件。
3.网络申报的团队请将报名表发送至邮箱:cqc201516_tkk@163.com
4.纸质报名表回收时间与地点:10月29日至11月1日10——17点。提交地点:主楼群5号楼102室(学生科技创业中心值班室)。
(二)作品提交
1.作品提交时间:即日起至11月20日止(逾期的作品概不接收)
2.提交作品时请将作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c201516_tkk@163.com。同时于11月18日至11月20日10——17点将纸质版作品(一式5份)提交到主楼群5号楼102室(学生科技创业中心值班室)。
五、赛程
具体赛程将有学生科创中心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参赛学生。各个事项具体时间也将同步发布在学工网上。
六、事项须知
1.组委会将择期举办“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沙龙、系列讲座,已报名的团队和想要参赛的同学均可参加。具体请关注组委会宣讲会信息、学工网通告及校内宣传。
2.组委会将择期为个人报名者组建组队平台,具体请关注组委会组队沙龙信息。
3.比赛时间:2015年11月—2016年5月,2016年5月遴选优秀作品参加福建省复赛。
七、其他说明(信息汇总)
工作联系人:刘丰 电话:0596-6288926
“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咨询qq群:446500603
新浪微博:@厦大嘉庚学生科创中心
微信平台关注:嘉庚科创
挑战杯官方网站:www.tiaozhanbei.net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团委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科创中心
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