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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费代扣工作的通知

撰稿:学工部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5-11-04  浏览量:1654

各院系:

经研究,决定于11月9日(下周一)和11月13日(下周五)代扣2015社保年度(2015年7月至2016年6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

一、代扣范围

(一)申报2015社保年度大学生基本医保的2015级新生;

(二)补充申报2015社保年度大学生基本医保的个别老生;

(三)上学期末已续保2015社保年度大学生基本医保的欠费学生。

二、代扣标准

根据《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工作的通告》,2015年7月起,大学生参保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30元(其中“省市属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免缴费,个人缴费部分由同级财政负担),政府补助470元。

三、代扣时间

11月9日和11月13日

四、代扣方式

学校从每位参保学生的中国银行卡中代扣130元。

请通知学生在11月8日前确保中国银行卡内余额不低于130元。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