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一份重要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09 浏览量:3583
亲爱的各位同学:
大家好!给大家介绍一下,这是一份关于园区安全的重要通知。
为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园区的安全稳定,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园区管理规定》,学工部特作以下强调要求和安全提醒:
1. 留心财产安全。秋假归来,可能有部分同学携带了较多现金,请及时将现金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记得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和午间夜里休息时,及时锁门关窗。
2. 服从住宿安排。在校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宿,不得进入异性宿舍,不得以任何理由留宿非本宿舍人员。
3.注意安全用电。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电炊具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的高功率电器;园区内严禁私自接拉电线、改用园区涉电线路;园区禁止新装用自购洗衣机;给各类电器、电子产品充电时,注意充电时间,离开宿舍时,应断开充电电源,防止因短路而引发火灾。
4. 杜绝消防隐患。 卧床吸烟、燃点蚊香、乱扔烟头,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园区,在宿舍内使蜡烛、酒精炉等明火器具,在楼道内燃烧废弃物品,在园区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等都属于消防危险行为,一定要自觉拒绝,主动规避。
5. 维护园区秩序。遵守正常作息制度,园区正常出入时间为6:00–23:30,在该时段之外出入园区属晚归;园区内严禁容留、饲养宠物;爱护园区内公共设施,严禁私自拆装修改水表、电表、淋浴器等设施设备;严禁在园区内从事推销、兜售物品、张贴广告、投放宣传单等商业行为;自觉维护园区的安静秩序和卫生环境,每周打扫宿舍卫生,不要在宿舍、楼道等区域大声喧哗、起哄、酗酒、打麻将、赌博,影响他人正常的学习、生活和休息。
秋假后,学工部、各院系将组织对全校各学生园区进行不定期的卫生与安全检查,对于各类园区违纪的同学将依据新修订的《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作如下严肃处理:
1. 违章接拉电线的,或在宿舍内使用各种电热器、电炊具、大功率电器及其他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不宜在宿舍内使用的电器的,违章物品一律暂扣,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经告诫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2. 对于饲养、容留宠物或将宠物带入园区,一经发现,给予警告以上处分,且须在三天内将宠物移出园区。
3. 在园区内从事或协助他人从事营利性活动,如推销、兜售商品,张贴广告,投放宣传单等,扰乱宿舍区管理和生活秩序,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经告诫不改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 对于破坏公物、在公共墙壁上涂写、刻画和乱张贴的,应恢复原状并照价赔偿,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 私自外宿的,经告诫、劝返不归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6. 一学期无故晚归超过3次的,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通过攀爬墙壁、破坏门禁系统、暴力拉门等非正常方式进入园区的,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 因违反学生园区管理规定,被全校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学期评奖、评优、入党资格;被纪律处分的,受到纪律处分及处分考察期所在的学期,不得参评奖学金和各种荣誉称号,不得担任学生干部职务。
8. 有园区违纪行为记录者不得在下一年度申请二人间,已经居住在二人间者,取消下一年度的居住资格。
欢迎各位同学从自身安全防范和维护园区秩序出发,及时向学校反映园区违纪行为,举报热线:
总值班0596-6288000;学工部0596-6288275;保卫部0596-6288111;漳州校区物业部0596-6288329。
文明始于足下,安全在于防范。
相关规章制度链接: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园区管理规定
http://xgb.xujc.com/2016/0420/c1985a31278/page.htm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
http://xgb.xujc.com/2016/0420/c1985a31279/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