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叮,这里有一份温馨小贴士,请查收。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17-10-13 浏览量:153
亲爱的嘉人们:
金风送爽,正是适合外出踏青游玩的日子。这里有一份来自学工部的温馨小贴士,请查收。
一. 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个人以及组织不得擅自组织外出活动,违反规定将追究有关组织者责任。
二. 若到校外开展集体活动,应当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校学生外出活动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包括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负责人等),并提交安全预案,签订安全承诺书,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学生进行校外活动。
1. 各院系班级、学生组织外出活动由各院系负责审批,报学工部备案;
2. 校级学生组织等外出活动由指导老师层级审批,并报学工部备案;
3. 学生社团活动由社团联合会、指导老师依次审批,并报学工部备案;
4. 涉及全校性的重大外出活动,由学工部报请分管校领导审批。学工部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各院系负责具体组织、管理。
三. 外出游玩时,一般以学校附近或厦门市区为宜,应当天往返。若无法当天往返,需要在外住宿的,必须妥善安排,保证自身的安全。
四. 不允许到江河、水库游泳或到荒山野岭游玩、野炊等,野外活动严禁使用明火;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被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事故者后果自负,学校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组织学生外出旅游;严禁学生个人或代理校外单位招聘同学外出务工、推销产品、充当礼仪或公关人员等。
六. 外出要擦亮眼睛,仔细辨别,乘坐证件齐全的车辆,避免乘坐黑车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
七. 接受安全常识教育,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以保障自身的人身安全,组织者应对学生安全负全责。
八.留下联系方式,电话随时保持畅通以便联系
九. 外出活动要做讲文明、懂礼貌的嘉人,遵守组织纪律,遵守乘车、景点规定,尊重当地民风民俗,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饮食卫生。
最后祝大家旅途愉快!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