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奖金等你来拿!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活动报名即将截止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1-08-21 浏览量:471
活动主题
创新点燃梦想 创业拥抱未来
主办单位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参赛条件
1. 在校生或毕业3年内(含3年)的毕业生(2018年之后毕业);
2. 在福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未注册的运营项目;
3. 未注册项目由所在学校提供实际运营证明;
4. 开设网店,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
5. 已注册的项目,须提供营业执照,运营时间至少三个月;且申报人为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持股大于50%(2021年1月1日至评选活动结束前不可变更);
6. 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不超过10人;
7. 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
参赛方式
1. 8月26日12点前提交报名表附件1(Word)、附件2(Word),提交运营报告(PDF格式,可参考附件3撰写,也可使用项目自有的商业计划书);收件电子邮箱:79611434@qq.com,邮件主题“第十届创业之星-项目名称”。
2. 附件1报名表需附上“电子签名图片”及“个人证件照”。
3. 运营报告附件部分需提供项目运营证明材料:含使用“天眼查”网站自查截图、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登记基本信息表、团队成员毕业证书或学生证等。(若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可以不提交)。
4. 运营报告中不能出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的文字,图片中有涉及学校的信息也需要隐去。
赛事安排
1. 复审(9月上旬)
组委会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和项目进行评审,按评审得分的高低,拟定排名前40位的申请人进入终审。
2. 终审(9月下旬)
组委会将组织考察组对40位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的候选对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情况将作为评审的依据之一。最终,评选将产生10名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20名大学生“创业之星”,奖金最高10万;
评选项目内容
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大赛鼓励和支持参赛人员申报以下相关项目,其他项目也可以报名参赛。
1. 乡村振兴(含农林牧渔、生态治理、环境工程等),智能制造与智慧海洋(含海洋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智能遥感、工业自动化等)。
2. 信息与生物技术(含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新一代通讯技术、生物医药等)。
3. 文化创意服务(含旅游休闲、设计服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社会服务(含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务法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
4. 新能源与新材料(含开发生物能、地热、海洋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创造满足各种结构功能复合化、功能材料智能化、材料与器件集成化的新型信息材料、能源材料、纳米材料等)等相关方向,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标准。
活动联系方式
工作联系人,校团委柳老师:0596-6288323;79611434@qq.com;
请参加的同学及时加入工作微信群:
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的通知.doc
附件3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运营报告参考提纲.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