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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学生落户工作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07  浏览量:839

各院系:

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有关规定,新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由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统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院校学生集体户手续。为做好2021级新生及部分老生的落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对象

有落户需求的学生

  二、落户所需材料

(一)省外学生

1.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4.人口信息采集表(附件1);

5.电子档一寸标准证件照(照片规格小于20K)。文件名为“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三350722200000000000”;

6. 电子版《××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

(二)省内学生

1.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复印件;

4.人口信息采集表(附件1);

5.本省生源自愿迁移户口声明书(附件3);

6. 电子版《××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材料要求

1. 户口迁移证

1)迁移原因应体现“招生”;

2)出生地和籍贯应详细到市县,如XXXX市,XXXX县;若只到省,需原派出所补开证明,证明正文必须包含“籍贯为XXXX/XXXX生源地为XXXX/XXXX的字眼,否则无效;

3)迁移证上应该有三个章:公安局、派出所的完整印章和公安局的压缝章。

2. 录取通知书注册联:新生注册联待教务部整理完毕后,由学工部统一发放至院系;老生注册联已发放至院系。

3. 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学生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标明日期。

4. 人口信息采集表:A4纸打印空表后填写,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请用正楷准确填写,特别是父母亲身份证号码,请核实后正确填写,信息填写错误将无法落户。

5. 原籍户口簿复印件:户口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 电子版《××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落户材料排序要求与电子表的名单顺序一致。

7. 同一个人纸质版材料按照上表中顺序叠好,左上角用回形针或夹子固定。

四、工作安排

202110月,各院系通知学生准备户口迁移材料,录取通知书注册联发放时间将另行通知。

202111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电子版《××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附件2)、落户人员的电子档一寸标准证件照发送至tanglei@xujc.com,纸质落户材料交至主三601-3

202111月,学工部将统一前往大学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各院系学生审核户口页并签字,统一存放学生事务办理大厅。

五、其他说明

我校每年11月集中为新生办理落户手续,跨年度办理户口迁入本市的学生也可一并办理,其余时间均不办理落户手续

身份证办理:学校不统一组织户口迁移的学生办理身份证,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到本部大学路派出所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办理程序详见学工网http://xgb.xujc.com/2015/0908/c1981a31186/page.htm。

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0592-2188976

此项工作联系人:唐磊,0596-6288918


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xlsx

附件2.××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3.本省生源自愿迁移户口声明书.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2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