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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2021年“嘉庚之星”荣誉称号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1-10-15  浏览量:870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青年学生形象,鼓励学生在掌握专业知识的基础上学有所长,用榜样的力量感染身边人,现面向全校学生开展2021年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嘉庚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校在籍学生

 

二、评选流程

1.即日起至1022日,学生向本院系评选工作负责人提交评选材料。

2.1025日起,各院系评审小组审核材料组织院系内有关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3.截止1028日,以院系为单位向学校嘉庚之星评选小组提交材料。

4.11上旬至中旬,学校嘉庚之星评选小组组织评选,评选环节包括网络投票、现场展示答辩、材料评审合议

5.11月下旬,学工部、团委对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3,并报学校院务会审核。

 

三、评选材料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嘉庚之星申请表》或《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嘉庚之星推荐表》纸版一式二份,电子版一份;自主申请者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申请表》,推荐他人者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嘉庚之星推荐表》;

2.奖励证书或成果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纸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电子版材料要求含原件影本);

3.个人生活照1-2张,工作、活动照若干张(电子版),每张照片像素不低于2M

4.所参加活动或赛事的说明材料,其中包含活动或赛事的规格、层次、主办单位以及影响力等方面(可单独附纸说明,也可在证书复印件留白处以文字说明);集体项目或者合作发表科研成果须注明个人排序。

5.140字以内的个人简介一份。

 

四、评选说明

1.参评学生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如实上报参评材料。

2.进入大学之前所获荣誉不纳入评选依据。

3.各院系应严格评审和推荐。院系意见需由学生工作负责人签字,同时加盖院系公章。

4.具体可参阅《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嘉庚之星评选办法》(链接:http://xgb.xujc.com/2016/0421/c1985a31282/page.htm)。

5.评选材料纸质版材料请提交至团委办公室(主3#603,电子版材料请用文件夹完整压缩后以统一格式命名:姓名-2021嘉庚之星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xujctw@qq.com

 

  五、其他

工作联系人:李三伟

联系电话:0596-6288161


附2:嘉庚之星申请表(2).doc附3:嘉庚之星推荐表(2).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21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