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3级新生及部分老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23年医保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4-08 浏览量:8957
各院系:
根据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我校新生参加厦门市2023年医保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2023级新生及此前未参保的老生。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二、参保工作安排
(一)集中参保申报期: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
(二)集中参保缴费期:2023年10月16日至2023年10月20日
(三)申报流程:所有学生10月11日下午17点前在学工平台“医保申请”应用(http://ijg.xujc.com/app/193)“2023年度医保申请(2023级新生)”进行信息填报,10月11日下午17点后学生申报权限将关闭,院系请在10月13日下午17点前完成学生参保信息审核。
需特别注意:
1.本次学工平台“医保申请”应用权限仅对2023级新生开放。
2.此前因各种原因错过参保的老生可在本次与新生一并申报参保,需要申请参保的老生请填写《附件1:老生参保名单(2023年医保年度)》,并以院系为单位提交老生参保名单,提交截止时间为10月11日下午17点,文件命名为“院系+老生参保”并发送至指定邮箱。
3.所有2023级新生都需要进入学工平台进行医保信息填报,放弃参保的学生需在“医保申请”模块勾选“放弃参保”,签署纸质版放弃参保承诺书(附件2)并拍照上传,纸质版交院系留存备案。
4.学生不确定参保状态的,请自行拨打12345电话查询或登录“厦门税务”APP查询。如已参保但未缴费,直接缴纳相关费用即可,无需重新参保。
三、医保待遇说明
1.学校为10月20日前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医保缴费到账视为成功参保)的学生免费提供补充医疗保障,参保学生在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按照80%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
2.学校还为10月20日前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投保补充商业保险,对意外残疾、重大疾病、校园意外伤害医疗等项目进行保障。
特别说明: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均为10月20日前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医保缴费到账即为成功参保)。未在10月20日前集中参保的学生,无法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具体补充医保待遇见我校学工网《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医保工作指南》。
2023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详见:
https://service.ylbz.xm.gov.cn/xmyb/web-ixm/ddjgsq/#/convenienceForPeople/treatmentStandard
四、保险费用
2023年医保年度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医保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430元,只要缴纳2023年430元的医保费,就可以使用到2023年12月31日。学生参保成功后即可自行缴纳保险费,具体事宜集中参保结束后另行通知。
五、医保卡办理
1.成功参保的新生将制作新一代市民卡(医保卡),学校将指定对接银行统一办理,届时另行通知。如学生近期有紧急就医需求或急用医保卡,可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厦门市内的任意银行网点即可办理,无需等待学校统一制卡;也可自行在微信公众号“厦门智慧人社”中进行办理,为保证用卡安全,防止他人冒领、盗刷,线上申领医保卡须由本人进行激活后方可使用。
2.已在保的老生首次办卡、丢失补卡、更换新一代市民卡可持身份证件至厦门市内的任意银行网点自行办理或线上申请办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厦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其他省市医疗保险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可能在我校参保成功。(只要目前有在保的医保不是在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参保的,都需要停掉原来的医保,才可以在学校这边申请大学生医保顺利参保)
2.2023级新生成功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后,医保待遇追溯期说明如下:若此前已在其他省市缴交医疗保险且在9月28日晚17点前办理停保的,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其医保待遇可向前追溯至2023年9月1日(待医保卡下发后人工报销可至社保中心自行报销或委托泰康保险公司代办);已在其他省市缴交医疗保险且在9月28日下午17点后才办理停保的,经社保中心审核同意后其医保待遇只可向前追溯至2023年10月1日。
3.错过集中参保的新生及老生其医疗保险待遇,不可向前追溯,仅从实际保费到账起享受医保待遇。具体执行按社保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4.已持有厦门市医保卡的学生在参保成功且缴费后可正常使用。
七、工作要求
医疗保险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院系广泛宣传医保政策,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身上,并认真做好参保申报组织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联系人:黄老师,6288918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23年9月26日
附件2:【2023年9月更新】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在校生放弃参保承诺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