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4-24 浏览量:1207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报范围
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期间,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见刊),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且该成果此前未申报任何奖励。
特别说明:
奖励与“大创”项目报销不叠加,即若“论文A”已申报“大创”项目报销,则不予成果奖励;若“论文A”已申报成果奖励,则“大创”项目不予报销。故请慎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5月8日24点,并于2022年5月11日15点后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申报方式
学生下载附件2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办法》要求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照片),在申报时间内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特别说明:
1.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奖励。
2.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阅读“表格填写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否则不予认定。
3.此次奖励申报工作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4.线上申报前,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详见附件3)。
5.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奖励,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纸质版材料审核及提交工作将另行通知,创新成果奖励纸质版材料初审工作由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完成,请及时关注学工部官方网站通知。
7.请申报人及时加入申报工作QQ咨询群789546706,同时会在群里发布最新申报通知。
五、奖励审核、发放
奖励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学费卡发放,并在指导老师监督下,故请务必保证学费卡可正常使用且为一类卡。
六、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团委柳老师(主楼群3号楼602,0596-6288323)。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pdf
附件2:【新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22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