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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2-04-24  浏览量:1207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详见附件1),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报范围

2021111日至2022430期间,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见刊),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且该成果此前未申报任何奖励

特别说明:

奖励与“大创”项目报销不叠加,即若“论文A”已申报“大创”项目报销,则不予成果奖励;若“论文A”已申报成果奖励,则“大创”项目不予报销。故请慎重申报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25824,并于202251115后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申报方式

学生下载附件2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办法》要求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照片),在申报时间内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特别说明:

1.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奖励。

2.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阅读“表格填写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否则不予认定

3.此次奖励申报工作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4.线上申报前,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详见附件3)。

5.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奖励,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6.纸质版材料审核及提交工作将另行通知,创新成果奖励纸质版材料初审工作由申报人所在教学单位完成,请及时关注学工部官方网站通知。

7.请申报人及时加入申报工作QQ咨询群789546706,同时会在群里发布最新申报通知。

  


五、奖励审核、发放

奖励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学费卡发放,并在指导老师监督下,故请务必保证学费卡可正常使用且为一类卡

六、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团委柳老师(主楼群3号楼6020596-6288323)。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pdf

附件2:【新版】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docx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224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