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22年新生及部分老生信息采集及落户工作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0-04 浏览量:10
尊敬的各院系:
为做好2022年新生及部分老生信息采集及落户工作,根据《福建省居民户口登记管理实施规定》有关规定,我省院校录取的学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将户口迁往院校学生集体户。由学校提交相关材料统一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户口迁入院校学生集体户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户对象及落户材料
根据省内省外不同情况,收集每个需落户学生的落户材料。
(一)省外2022级新生/2020-2021级老生:
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注册联;身份证双面复印件;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A4打印纸质版);落户人员的一寸标准证件照(电子档);附件2.××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二)省内2022级新生/2020-2021级老生:
原籍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录取通知书注册联;身份证复印件;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A4横向打印纸质版);附件3.本省生源迁移户口声明(A4纵向打印纸质版);附件2.××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
上述复印件均须为A4规格,新生落户材料排序要求与电子表的名单顺序一致。老生、新生材料请分开整理、收齐,不接受2019级老生落户申请。
二、落户材料要求
1. 户口迁移证
(1)迁移原因应体现“招生”;
(2)出生地和籍贯应详细到市县,如XX省XX市,XX市XX县;若只到省,需原派出所补开证明,证明正文必须包含“籍贯为XX省XX市/XX市XX县”或“生源地为XX省XX市/XX市XX县”的字眼,否则无效;
(3)迁移证上应该有三个章:公安局、派出所的完整印章和公安局的压缝章。
(4)迁移证日期到期不影响。
2.录取通知书注册联
3.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上,学生本人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与原件核对一致”并签名、标明日期。
4.【附件1.人口信息采集表】:请学生预先填好信息后A4纸横向打印出签名,要求填表人签名为手写、字迹清楚、正楷填写,右上角用铅笔标注学号,填写要求请参照附件1中的“填写参考”。父母亲身份证号码,请核实后正确填写,信息填写错误将无法落户。
5.原籍户口簿复印件:户口首页和当事人户口页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6.落户人员的电子档一寸标准证件照,文件名为该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如“张六六350722200000000000”,照片规格需小于20K,请自行剪裁,不能过于模糊。
7.【附件3.本省生源迁移户口声明】:请学生预先填好信息后A4纸纵向打印出签名,要求填表人签名为手写、字迹清楚、正楷填写,请参考附件3-1填写示范。
7.【附件2.××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按学号从小到大排序,落户材料排序要求与电子表的名单顺序一致。
8.同一个人纸质版材料按照上表中顺序叠好,左上角用回形针或夹子固定。
三、户口工作安排
2022年10月30日前,各院系通知学生准备户口迁移材料。
2022年10月31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附件2.××院系学生落户信息汇总表】电子版、落户人员的电子档一寸标准证件照合并为压缩包,命名“学院+学生落户材料”发送至shihui@xujc.com,纸质落户材料交至主三601-3。
2022年11月,学工部将统一前往大学路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办理完毕通知各院系学生审核户口页并签字,统一存放学生事务办理大厅。
四、其他说明
我校每年11月集中为新生办理落户手续,跨年度办理户口迁入本市的学生也可一并办理,其余时间均不办理落户手续;根据有关规定,落户工作需由学院统一专人办理,请各位老师通知学生,请勿自行携带材料至派出所办理落户,派出所不接收学生个人办理。
身份证办理:学校不统一组织户口迁移的学生办理身份证,学生可根据需要自行到本部大学路派出所办理(待疫情结束后)。办理程序详见学工网http://xgb.xujc.com/2015/0908/c1981a31186/page.htm。
厦门市思明区大学路派出所户籍咨询电话:0592-2188976。
此项工作联系人:杨老师,0596-6288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