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我校学生申报参加厦门市2023年度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2-11-03 浏览量:10
根据厦门税务的工作安排,现就组织我校参加2023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学生范围
1.我校所有在读学生。
2.为保障学生医疗权益,建议我校符合参保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险。
二、参保工作安排
1.各学院组织全体学生11月13日前在学工系统“医保申请”应用中(http://ijg.xujc.com/app/193)“2023年度医保申请”进行申报信息填报,所有在读生均开放权限。
1)特别注意:放弃参保学生需签署放弃参保承诺书,在“医保申请”模块勾选“放弃参保”并提交放弃参保承诺书(包括家长知情同意签字及异地参保相关证明)的照片。
2)在此次申报参保之前已参加其它地方医疗保险且与本次参保周期时间有重合或完全重复(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的学生,只有在其原登记参保的地税部门申报停保后才能在我校参保成功。若异地医保参保周期与本次医保周期无重合则无需停保,即当前异地医保的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失效,则不影响本次医保申报。请参照附件1.关于福建籍学生原地区医保停保流程图.pdf中的操作在“闽政通”APP上提前申请停保并审核通过。停保需约三个工作日,请学生确认本人无重复医保,若有提前申请停保后才可申请大学生医保。
3)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①【常用地住址】校内住宿的学生填写校内宿舍地址,例如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笃行1-101;校外住宿的学生填写实际住宿地址。
②【户籍所在地省市区】与身份证上的住址信息的省市区填写一致;申请迁入学校集体户的同学,也请按照当前身份证上的住址信息填写,学校的落户工作还在进行中。
③【户籍性质】与户口簿的户籍性质一致。也通过身份证也可以判断户籍性质,除厦门外的其他地区均为外地;精确到某村某组、村委会的通常为农村户口;具体到某居委会、某街道的通常为城镇户口。请同学们根据自身的情况准确选择。
2.学院请在11月14日前完成参保信息审批提交,请各院系务必确保所有学生均填写完整、准确、正确,且不可随意改动。
3.学工部将于11月15日上午8点准时从学工系统导出学生参保数据并在厦门税务系统中进行医保申报,学生逾期在学工系统中修改的数据无效。
三、医保待遇
1.按照学校通知的规定时间内集中参保且缴费成功的学生,除享受厦门市大学生基本医疗待遇外,学校还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功参保学生提供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参保学生在医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医保范围内个人自付且符合补充医疗保障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部分,学校补充医疗保障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补充报销,遇到重大疾病或意外也有相应的保障。
2.补充医疗保障和意外险的保障周期为每年的7月1日-次年6月30日。若学生在2022年过渡期(7月1日-12月31日)内未参加厦门市大学生医保(包括放弃参保、异地医保、申报失败、未缴费等),但申报了2023年度的医保且缴费,则学校将在2023年7月后为学生购买2023年7月-2024年6月的补充医疗保障,2022年7月-2023年6月期间只享受意外险。其他情况以此理类推。
3.补充医疗保障的投保名单以在校生每年7月的参保状态为准,即学生在7月时的参保状态是正常参保且缴费成功则可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学生在7月时的参保状态是停保、未参保、未缴费、参保失败等(以上情况统称未参保)则可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障。未参保的学生无法享受补充医疗保障,学校为未参保的在校生购买意外险(仅提供意外保障)。
四、保险费用
2023年医保年度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缴费工作的通知》),2023年医保年度缴费标准为每人430元。缴费工作将等待学校完成申报后方可缴纳,届时将根据工作进度另行通知缴费时间,缴费方式采用厦门税务APP或i厦门APP进行个人自缴。
当年经学校评定为贫困生的学生申请医保后个人无需缴纳医保费用,是否贫困生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供的名单为准,贫困生的医保费用由厦门市政府部门出资统一代缴。
五、医保卡制卡
此前已通知过《关于为我校成功参保学生制作第三代厦门市市民卡(社会保障卡/医保卡)的通知》,详见http://xgb.xujc.com/2022/1018/c1962a140366/page.htm。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已有厦门市医保卡者在参保成功且交费后可正常使用。
2.在市民卡启用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医保手册中操作流程进行报销。
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医保工作指南(更新时间:2022年9月)http://xgb.xujc.com/2019/0829/c1981a116433/page.htm
4.大学生基本医保及补充医保的政策问答(2022年9月更新)http://xgb.xujc.com/2015/0901/c1981a31180/page.htm
七、工作要求
医疗保险事项涉及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应将本通知内容落实到每一名学生身上,并认真做好参保申报组织工作。
联系人:杨老师,6288918。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