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工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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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期辅导员沙龙:学生违纪处分案例分析

撰稿:张倩瑜   摄影:张倩瑜   编辑:张倩瑜   发布时间:2022-11-04  浏览量:10

 


114日上午,学工部举办第21期“新思维、新跨越”学生工作系列微党课暨第57期辅导员沙龙活动,主题围绕“学生违纪处分案例分析”,由院长助理、学工部部长、团委书记姚祖婵主讲,学工部副部长郑文钰及各院系辅导员代表出席参加本次活动。


活动伊始,姚祖婵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二十九条向与会人员阐述高校学生处分权的来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应当依法依规制定或修改学校的学生管理规定或者纪律处分规定,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及时向学生公布。高校处理学生处分时应遵循的合法性原则、正当程序原则、比例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权限合法、程序合法,有职权的一方负有将有关信息及时告知相对方的义务,给予相对方陈述权、申辩权和救济权。


在实际工作中处理学生处分时,姚祖婵强调辅导员应具备“四种思维”,即法律思维、法规思维、政策文件思维、权利思维,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要求,尊重学生拥有充分的申诉权,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及相关权利。她以“田永案”为例,详细解析了高校在处理学生违纪处分中应注意的各项合法性审查事项,并以我校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实例,说明高校处理学生违纪处分时调查取证、处分告知、处分申诉等各环节的重要性及其注意事项。


随后,与会人员就自身工作实际情况展开违纪学生教育管理经验的交流分享,为我校更好地开展学生管理工作建言献策。


姚祖婵总结发言时表示,近年来,学生违纪行为呈逐年上升的趋势,同时学生违纪处分申诉动机也显现多样化和复杂化,违纪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成为高校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各院系应重视学生违纪处分制度的宣传与教育,抓好学生处分程序的重点环节,运用好法、理、情的基本逻辑,以更高的专业度、法律思维、理性思维处理学生违纪处分工作,并做好处分后教育的人文关怀与思想教育,加强总结复盘,扎实推进学生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