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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10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报范围

2022111日至2023430期间,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见刊),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且该成果此前未申报任何奖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4178,并于2023426后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申报方式

学生下载附件1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办法》要求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期刊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等),在申报时间内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五、其他说明

1.论文类奖励与“大创”项目报销不叠加,即若已申报“大创”项目支持经费,则不予成果奖励;若已申报成果奖励,则“大创”项目不予提供支持经费

2.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奖励。

3.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阅读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4.此次奖励申报工作指导老师的监督下,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5.线上申报,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详见附件2)。

6.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奖励,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纸质版材料提交及审核工作将另行通知申报及时加入奖励申报工作QQ咨询群216049395

8.若论文发表在我校不建议发表的期刊上,则不予奖励。

9.仅发表于电子期刊(非核心)的论文,则不予奖励 

 

六、奖励审核、发放

奖励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学费卡发放,务必确保学费卡正常使用为一类卡

七、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团委柳老师(主楼群3号楼6020596-628832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23316日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