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10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奖励办法》,学校自即日起启动本学期本科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校各年级在籍本科学生。
二、申报范围
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期间,署名单位为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本科学生为第一作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正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须见刊),正规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咨询调研报告,各级各类科研成果奖项,艺术类和建筑类作品等,且该成果此前未申报任何奖励。
三、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4月17日8点,并于2023年4月26日后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四、申报方式
学生下载附件1申报表,并根据《奖励办法》要求附相关支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或清晰可辨的照片、包括但不限于期刊版权页、目录、论文正文等),在申报时间内登入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五、其他说明
1.论文类奖励与“大创”项目报销不叠加,即若已申报“大创”项目支持经费,则不予成果奖励;若已申报成果奖励,则“大创”项目不予提供支持经费。
2.请勿持相同或相似作品重复申报奖励。
3.在填写申请表时请务必阅读“表格填写注意事项”的要求,确保信息真实、完整、规范。
4.此次奖励申报工作在指导老师的监督下,由学生自主申报,申报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5.线上申报前,请申报人认真阅读“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平台奖励申报应用指南”(详见附件2)。
6.所有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所获得奖励,并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7.纸质版材料提交及审核工作将另行通知,请申报人及时加入奖励申报工作QQ咨询群216049395。
8.若论文发表在我校不建议发表的期刊上,则不予奖励。
9.仅发表于电子期刊(非核心)的论文,则不予奖励。
六、奖励审核、发放
奖励审核通过后,将通过学费卡发放,请务必确保学费卡可正常使用且为一类卡。
七、申报咨询
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校团委柳老师(主楼群3号楼602,0596-6288323)。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23年3月16日
附件
附件1:【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取得创新成果奖励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