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医保年度毕业生停保工作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3-07-07 浏览量:10
各院系:
根据厦门市税务局相关通知,我校于近日组织开展2023届毕业生停保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停保的学生范围
2023年7月1日前毕业的学生
二、申报停保方式
由学工部根据学校的毕业生名单统一申报停保
三、毕业生停保医保接续说明
1、毕业生若未就业,可以继续享受厦门市大学生医疗保障待遇,直至2023年12月31日;若已就业,则按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不再享受大学生医保待遇。
2、未交职工医保的毕业生办理停保后在医保定点医院就医结算时若无法使用大学生医保,可要求医院刷卡结算。
3、毕业生办理停保后无法进行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后提交材料至厦门市医保中心报销,材料提交具体流程可进入“厦门医疗保障”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办事指南”查看。
4、缴费证明获取:已经缴费且入库的学生,如需获取缴费证明,可登陆“厦门税务”APP,在“社保业务”栏目下点击“个人社保证明开具”,选择费款所属期(2023年1月至12月)后下载缴费证明。
四、需特别注意的几个问题
1、延期毕业生是否停保的问题。凡2023年7月1日前确定毕业的学生统一办理停保,延期至2023年9月毕业的学生将正常参保至2023年12月31日自动到期;延期至2024年3月及2024年7月毕业的学生将和其他年级学生一起于2023年11月左右续保下一年度的医疗保险并缴费。
2、因病休学的同学可不办理停保,且需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
3、学生应主动关心自己的参保状态。医保状态查询方式:下载“厦门税务”APP,通过“社保业务”—“查询类”→“参保信息查询”进行查询。通过“厦门税务”APP可查询到个人参保情况、缴费用户号、缴费一卡通委托状况以及缴费情况。
4、学校为参加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且在7月11日前缴费(以入库时间为准)的在校学生提供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补充商业保险。未按时缴纳费用的同学将不再享受学校补充医疗保障和商业保险待遇。
五、咨询方式
1、参保缴费问题请拨打厦门税务咨询热线:12366
2、厦门市医疗保险待遇及报销问题请拨打厦门社保咨询热线:12345
3、微信公众号:厦门税务、厦门医疗保障
联系人:学工部黄老师,6288918
学工部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