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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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铭纪于心,执纪于心”——国际商务学院第一、第二党支部第二期红色学习室主题活动圆满结束!

撰稿: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   摄影: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国际商务学院   编辑: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量:10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国际商务学院学生第一、第二党支部于2024424日在经管B403举行第二期红色学习室——“举例共学《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纪学习教育活动。

 

会议伊始,党小组成员以“新旧对照”方式,逐章逐条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结合案例进行深入分析。党小组成员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将持续加强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切实增强贯彻《条例》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锤炼过硬作风,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1、部门工作总结报告

 

国际商务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预备党员柯铃在大会上分享了江苏省金湖县塔集养殖场厂长丁建华违纪的案例。她表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们必须持续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准则,深入反思与自我剖析,防范并纠正一切可能偏离正确轨道的行为。我们必须始终坚守慎初、慎独、慎微的原则,确保在职业生涯的起始阶段就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对于年轻的党员而言,更要严格要求自己,确保在成长的道路上迈好第一步,为未来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2、工作总结情况现场

 

国际商务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党员陈宇杉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 46 条,分享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李伟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例,陈宇杉表示,作为一名学生党员,在言行上一定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规范网络行为,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心中有戒、行为有度,不断增强党性修养,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为党和人民的事业贡献力量。

 

国际商务学院学生第一党支部的党员刘亚轩分享了一起案例,其中某国企副厅级董事长因违规接受县属企业近10万元的招待,包括吃喝玩乐及礼物,被监委留置。这起事件违反了《条例》的相关规定,即党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让管理对象支付费用。刘亚轩强调,党员纪律是生命线,必须始终绷紧。《中国共产党党员纪律处分条例》为党员设定了明确的行为准则和底线,要求所有党员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这起案例提醒广大党员要坚守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的“三个务必”要求,深刻领会《条例》的指导思想,始终保持初心使命,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事业观,并增强纪律自觉。同时,党员们还应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重要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作出更大的贡献。

 

作为学生党员,要坚定理想信念,锤炼党性修养,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将其作为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刻印在心并内化为言行准则。要增强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坚定政治、纪律、道德和抵腐定力,做到忠诚干净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