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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5-06-19  浏览量:10

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5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页领取

本次毕业生户口迁移集中办理的对象为2025届毕业生,请各院系派一名老师到主3-603领取学生个人户口页户口页无需分发给学生本人

参考附件2核对迁出名单,如有遗漏请参照附件2格式反馈至学工部。其中学生户口页缺失的已开具补办证明代替。

    二、分类填表、整理户口迁出材料

院系毕业班辅导员下载附件3表格进行填写,迁往地类型和就业类型请依据个人真实情况下拉选择相应选项要求分类填报并进行汇总,规范完整并核对准确。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excel表格备注栏填写

按迁往地分

第一类为升学厦大读研

第二类为迁往省内(如工作、读研、回生源地等原因,不包括厦大读研)

第三类为迁往省外(如工作、读研、回生源地等原因)

第四类为暂缓处理7月份批次无法毕业及其他国家、学校规定许可的原因

户口迁移详址要确认清楚迁往地址一栏填写落户详细地址××××市(县)××区(乡)××路(村)××××室。

不同类型毕业生所需材料如下

1、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拟迁回原生源地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即个人户口页、毕业证书复印件

2、录取高校硕士研究生拟迁往高校集体户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即个人户口页、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复印件等

3、已落实就业单位户口拟迁往就业单位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即个人户口页、能证明就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三方协议之类)

    三、材料提交要求

以院系为单位提交户口迁移材料附件3电子版请在62717:00前发送到指定邮箱,所有纸质材料务必74下班前交到主3-603

意: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院系公章个人户口页置于最上方,附件3表格的名单顺序分类排列由于教务部74日才能发放毕业证书,请院系先准备好其他迁移材料待取得毕业证书复印件后一并提交,学工部将于75前往大学路派出所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四、发放户口迁移材料

户口迁移材料的有效期为30天。户口迁往福建省内的,将开具新的户口页;迁往福建省外的,将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材料待办理完成后再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厦门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经厦门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在本年度内持户口页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入户所属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办理入户手续。

2考取厦门大学研究生的9月份与其他新生一起到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内的大学路派出所申报窗口办理户口。

3、户口迁往工作单位的,务必与工作单位确定是否可以落户若户口迁出后工作单位所在地拒绝接收,由此所造成户籍管理的不便后果,需自行承担如果不确定工作单位是否可以接收,一律先迁回原生源地

4毕业生户口迁出后,需按户口迁移证的时限及时到入户地派出所落户,超过时限无法落户自行负责,不得退回。

5按规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必须把户口迁出,未按规定办理迁移,滞留在校的,由此所造成户籍管理的不便后果,需自行承担。

6请各院系务必传达至每位需迁移户口的毕业生,要求认真核实户口迁移地址,并告知学生户口一旦迁出将无法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各单位及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2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