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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6-17  浏览量:10

学院

为保证毕业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2026年毕业生户口迁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户口页领取

本次毕业生户口迁移集中办理的对象为2026届毕业生,请各学院派一名老师到主3#603领取学生个人户口页,户口页缺失的已开具证明代替,户口页无需分发给学生本人;户口页借出未归还的,请通知学生尽快归还至辅导员处。

对照附件2,核对迁出名单,如有遗漏请参照附件2格式反馈至学工部黄老师处。

二、分类填表、整理户口迁出材料

学院毕业班辅导员下载附件3表格进行填写,迁往地类型和就业类型请依据个人真实情况下拉选择相应选项要求分类填报并进行汇总,规范完整并核对准确。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请excel表格备注栏填写

按迁往地分其中仅第3类需要填写户口迁往地址

第1类:厦大读研迁往厦大;

第2类:迁往省内(如工作、读研、回生源地等原因,不包括第1类);

第3类:迁往省外

如工作、读研、回生源地等原因需要迁往福建省外,户口迁往地址务必填写详细××省××市(县)××区(乡)××路(村)××号××室

第4类:暂缓处理

如本批次无法按时毕业及其他国家、学校规定许可的原因。按规定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必须把户口迁出,未按规定办理迁移,滞留在校逾期(当年7月31日)的,派出所将进行集体户清理。

不同类型毕业生所需材料如下:

1、未落实就业单位户口拟迁回原生源地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即个人户口页、毕业证书复印件

2、录取高校硕士研究生拟迁往高校集体户: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即个人户口页、录取通知书(调档函)复印件等

3、已落实就业单位户口拟迁往就业单位提交常住人口登记表即个人户口页、能证明就业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三方协议之类)

三、材料提交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户口迁移材料,所有复印件都须加盖学院公章个人户口页置于最上方,附件3表格的名单顺序分类排列

四、户口迁移材料说明

户口迁移材料的有效期为30天。户口迁往福建省内的,将开具新的户口页;迁往福建省外的,将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口迁移材料待办理完成后再另行通知领取

五、注意事项

1、入学时户口已迁入学校,毕业后在厦门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经厦门市人社局审批通过,在本年度内持户口页和相关材料,直接到入户所属派出所进行网上迁移,办理入户手续。

2、考取厦门大学研究生的9月份与其他新生一起到厦门大学思明校区内的大学路派出所申报窗口办理户口。

3、户口迁往工作单位的,务必与工作单位确定是否可以落户。若户口迁出后工作单位所在地拒绝接收,由此所造成户籍管理的不便后果,需自行承担如果不确定工作单位是否可以接收,一律先迁回原生源地

4、毕业生户口迁出后,需持户口迁移材料(有效期30天)及时到入户地派出所落户,超过时限无法落户自行负责,不得退回。

5、请各学院务必传达至每位需迁移户口的毕业生,要求认真核实户口迁移地址,并告知学生户口一旦迁出将无法更改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各单位及学生本人自行负责。

联系人:黄老师,6288918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26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