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参加2027年度厦门市大学生医保的通知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6-10-23 浏览量:2864
各学院:
为做好我校学生2027年度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说明
我校学生参加的是厦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学生身份参保,享受学生待遇,并同步参加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居民医保和长护险合并申报、按年缴费(以下合并简称“大学生医保”),长护险介绍见附件3。
在籍学生原则上都应在校参加大学生医保,所有在籍学生均可申请参保。
二、参保工作安排
(一)集中参保登记期: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0月30日
2026年度已在校参保的学生默认2027年度继续在校参保,无需登记;2026年度未在校参保的学生(含2026级新生)都要进行登记。
登记流程:在10月30日前登录学工平台,进入“医保申请”应用,选择“2027年度医保申请”业务期,填写户籍性质及参保登记,10月30日后学生填写权限将关闭。
医保申请类型包括“确认在校参保”和“放弃在校参保”。选择“放弃在校参保”的学生,需要上传2027年度已参保证明、《放弃在校参保承诺书》(附件1打印手写),纸质材料上交学院留存。
2027年度医保参保工作,税务部门将按照下列业务规则进行处理:
2026年度参保类型 | 2027年度参保处理规则 |
学生在高校参保 | 继续在高校参保 |
学生在厦门高中学校、专科院校参保 | 直接转换到高校参保 |
学生在厦门的村居委会参保且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 | 直接转换到高校参保 |
学生在厦门的村居委会参保且缴费方式为“村居代缴” | 保留在村居参保 (需转换成高校参保需要先通过村居停保) |
学生未参保或停保 | 直接在高校参保 |
(二)参保信息审核期:2026年10月23日至2026年11月4日
各学院请在11月4日前进入学工平台,对放弃在校参保学生的弃保材料(弃保承诺书及已参保证明)进行审核,注意审核弃保材料是否为2027年度。
(三)集中缴费期: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对连续参保的省内高校新入学大学生(2026级新生),集中缴费期内在学籍地缴纳2027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从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在集中缴费期内(12月31日前)通过学校参保并缴费到账的学生,学校额外为其购买补充医保,学生无需缴纳补充医保费用。补充医保包括门诊住院额外报销、重大疾病、疾病身故和意外伤害(意外残疾、意外身故)等保障。
未在集中缴费期内(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到账以及参保单位非我校的学生,学校不提供补充医保。
2. 补充医保待遇如下:
保障类型 | 赔付额度 | 赔付标准 |
门诊医疗 | 5000元/年 | 无免赔额 医保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赔付比例80% |
住院医疗 | 20万元/年 | 无免赔额 厦门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10万元) 以下按80%赔付,封顶线以上按90%赔付 |
重大疾病 | 3万元 | 125种重大疾病 |
疾病身故 | 20万元 | 疾病身故全额给付 |
意外伤害 | 20万元 | 意外伤害身故全额给付 伤残按等级比例给付 |
3. 补充医保报销对医院等级的要求如下:
地 区 | 医疗机构等级要求 |
福建省内 | 二级及以上 |
福建省外 | 公立二级及以上 |
三、缴费标准
大学生医保和长护险合并申报,按年缴费。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70.5元(大学生医保450元、长护险20.5元)。
经我校资助管理中心评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参保后无需缴纳医保费用,由厦门市财政代缴。目前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评定工作尚未结束,建议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评定的学生暂不缴费,待资助管理中心评定结果确定后再视情况决定个人是否需要缴纳医保费用。
四、缴费方式
我校大学生医保的缴费方式为“个人自缴”,参保学生有以下4种缴费方式,可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缴费:
1. 扫码缴费

微信、支付宝扫码,直达申报缴费界面。
扫码登录后,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医保年度选择2027年。确认个人信息后点击“查询”,核对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缴款”,最后确认并点击“前往缴款”即可缴纳居民医保费。
2.APP在线缴费
(1)“i厦门”APP:登录i厦门APP,下方进入【办事】页面,选择【医保】-【城乡医疗社保费申报缴纳】,即可选择本人缴纳或代缴。
(2)“闽政通”APP:点击【本地】,左上角定位厦门,选择【税务社保业务】,在业务办理栏中点击【城乡医保社保费申报缴纳】。
(3)“电子税务局”APP:左上角定位厦门,选择【点击进入社保费-社保业务】,在业务办理栏中点击【城乡医保社保费申报缴纳】。
3.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福建省内参保人员共济使用)
通过闽政通APP或微信公众号“厦门医疗保障”进行家庭共济账户代缴登记。关注“厦门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注册登记后,进入服务大厅首页,依次点击【全部-共济账户代缴-代缴登记-确认登记】。为确保代缴成功,请手动划拨余额,确认家庭共济账户余额充足。
4.医保钱包(支持个账跨省共济使用)
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开通医保钱包功能,按照“参保人本人个人账户—参保人本人医保钱包—家庭共济账户”顺序足额扣缴居民医保费,保证至少其中一个账户余额不少于470.5元。
家人在当地参加基本医保并开通“医保钱包”,参保人即可使用“医保钱包”向家人转账,实现近亲属之间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使用。“医保钱包”里的钱既可用于家人在厦参加居民医保缴纳居民医保费,还可用于家人就医购药结算支付个人自付部分。
查询缴费是否到账
进入“i厦门”、“闽政通”、“电子税务局”APP,搜索“个人缴费查询”,点击查询,点击蓝色展开按钮即可查看详细缴费信息,有显示入库日期即代表缴费已到账。注意:缴费后预计需要2-3个工作日医保费用才能到账入库。
缴费证明获取
已经缴费到账入库的学生,如需获取缴费证明,可登陆“闽政通”APP,点击首页的“医保服务”,在“我的医保”栏目下点击“参保缴费证明打印”,选择费款所属期后即可下载参保缴费证明。
五、注意事项
1.2026年在省外参保的学生选择在厦门参保时需要先联系当地参保单位将其他地市2027年度医保办理停保,停保成功后方可通过我校办理参保。停保可能无法立即生效,请确认停保成功后再向学校申请参保。
2026年在省内参保的学生选择在厦门参保时,将自动暂停省内其他地市的居民医保参保关系,无需手动停保(医疗救助等特殊身份学生除外)。
2.学校预计11月-12月会对接银行入校办理社保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参保缴费后如有社保卡急用需求的,可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指定银行办理(见附件3第⑥点),如前往厦门市其他银行网点办理,需要提供厦门市居住证。
3.在集中缴费期已缴纳2027年度大学生医保费的,2027年1月1日前可申请停保退费,1月1日后不予退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困难认定前已缴费的,由学校统一处理退费事宜。
4.连续参保缴费期限和待遇等待期等事项,按《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25〕3号)规定执行,见附件2。
5.咨询电话:
厦门市医保局:0592-12345转医保
厦门市税务局:0592-12366
学校医保咨询:黄老师,0596-6288918
附件:(点击下载/跳转)
附件3:医保相关链接
④《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介绍》
微信搜索“AI数智网格员”小程序,可咨询医保参保缴费待遇政策和医保服务等方面问题。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
2026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