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资讯 | 第十五届福建省大学生 “创业之星”大赛来啦!
撰稿: 摄影: 编辑: 发布时间:2026-03-11 浏览量: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十五五”规划重点任务,落实省委全面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部署,激发大学生创新精神,提升创业能力,助力创新型省份和青年发展型省份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福建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福建江夏学院、共青团福州市委
赛事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团省委学校部和承办高校团委。
二、赛事要求
(一)参赛对象
1.在校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在校生(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毕业生:参赛人员必须为省内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毕业生和省外普通高校毕业三年以内(含三年)的闽籍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且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创业,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其中,毕业未满三年的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仅可代表最终学历颁发高校参赛。
(二)参赛要求
1.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各校积极组织台港澳学生参赛。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参赛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参赛项目的运营时间须在三个月及以上,可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分为未注册和已注册。
(1)未注册的,在省内普通高校内实际运营的,须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开设网店的,须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
(2)已注册的,注册登记地点须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项目类型可分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同时,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法人(注册为个体工商户的必须是经营者),且自2026年1月1日至大赛项目奖励金拨付前,法人或经营者不可变更,大学生团队持股比例须大于50%。
3.根据《福建省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实行按项目受理和审核的工作机制,对于往年已经扶持过的项目,不再列入扶持范围。已经获得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请各申报单位注意审核把关。
(三)参赛内容
1.项目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鼓励和支持参赛人员申报以下类型:乡村振兴(含农林牧渔、生态治理、环境工程等);智能制造与智慧海洋(含海洋科学与技术、船舶与海洋智能遥感、工业自动化等);信息与生物技术(含人工智能、物联网、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社交网络、新一代通讯技术、生物医药等);文化创意服务(含旅游休闲、设计服务、文化艺术、广播影视、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社会服务(含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务法务、教育培训、人力资源服务等);新能源与新材料(含开发生物能、地热、海洋能、太阳能、风能等技术,创造满足各种结构功能复合化、功能材料智能化、材料与器件集成化的新型信息材料、能源材料、纳米材料等)等相关方向。
2.由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汇总各县级团委参赛项目后申报至组委会秘书处,省内普通高校汇总校内参赛项目后直接申报至组委会秘书处。
三、赛事进程
大赛分申报、初审、复审、决赛四个阶段进行。
(一)申报阶段。广泛发动学生参与、遴选优质项目。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团委、各普通高校汇总参赛项目,依照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报送赛事材料至组委会秘书处,组委会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初审阶段。大赛组委会秘书处对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复审,并通知各申报单位。
(三)复审阶段。大赛组委会秘书处组织评审专家组对初审排名靠前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确定一定数量的项目进入决赛。
(四)决赛阶段。组委会组织现场答辩,拟评选产生金奖10项、银奖20项、铜奖30项。经审核并公示,对获奖项目给予专项奖励。
各阶段赛事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各高校线下比赛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餐费自理。
四、申报材料要求
2026年4月2日前,请按要求将①项目申报表、②项目运营报告、③佐证材料、④身份证明材料及⑤项目推荐汇总表等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按序整理、放在统一文件夹(命名为“创业之星+项目名称”)内,报送电子版材料至992650308@qq.com。
五、工作要求
1.聚焦主责主业。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的政治引领,通过办赛引导大学生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争当排头兵、生力军。
2.突出实践育人。通过大赛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创业辅导和能力培育,推动优质项目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3.持续扩大影响。营造关注、鼓励、支持大学生创业的浓厚氛围,扩大赛事在高校及学生中的知晓度、覆盖面,引导激励更多高校学生投身创新创业实践。
4.做好组织动员。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把好质量关,为青年优秀人才成长成才赋能,确保此项工作按时推进。
5.严守纪律规矩。守牢公平公正的办赛底线,持续优化赛事流程、完善评审机制、兼顾选拔与培养,推动赛事提质增效。
六、联系方式
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校团委联系人:赖老师 0596-6288323
2.校科创中心工作联系人:陈同学 13205969565
3.有意参加的同学请及时加入嘉院“创业之星”大赛咨询QQ群(864109257)。
附件:
附件1 申报表.docx
